病假和病假现金

第四部分:. adsv - 370
批准人:博士. Pamela J. Transue, 08/02/11
最后回顾:11/07/01/11
最后更新日期:11/07/01/11
先前版本:02/18/04
最初采用:未知

政策

病假

获豁免的员工应享有病假,并按以下定义获得全额补偿.

  1. 在每个任用期开始时,每个全职正式豁免雇员 每月可享受1天病假; 从入职第一个月开始.
  2. 临时免职员工聘任6个月以上,应按病假计算 全职聘用开始的每个月,每月休假一天 与第一个月的任命. 6个月以内的临时免职员工 除临时任用外,任用人员不具备病假的资格 超过6个月,请病假自7日起算th月,并追溯前6个月.
  3. 非全职员工,有资格累积病假 病假应按比例计算,与员工的病假成比例 FTE.
  4. 符合条件的员工可在每月工作完成后获得病假 员工在一个月内有10天或以上处于受薪状态.
  5. Sick leave is available for use only after it is earned; sick leave may not be used 在其应计收益之前.
  6. 未使用的病假可以累积到法定允许的最大值.
  7. 豁免雇员可因下列原因缺勤的最大工作日数 没有医疗证明的疾病、受伤或残疾是连续十(10)次 天. 连续缺勤超过十(10)天的员工必须办理 提供医疗证明,说明缺勤和出院的原因 这名雇员希望重返工作岗位. 根据员工主管的要求,员工可以 缺勤期间是否需要提交医疗证明.

考勤奖励计划-病假现金

根据1979年第1号特别法令第150章的授权 会议,1980年法律和RCW 41.04.第340条,大学区董事会应 制定出勤奖励计划(以下简称“出勤奖励计划”)的实施细则 “病假提现”).

A. 合格的员工

有资格参加病假提现计划的员工 有权累计请病假且病假准确的员工免休 保持休假记录.

B. 病假账户

  1. 补偿帐户-所有可补偿的病假记入帐户. 全职豁免员工应按规定在可补偿的基础上累积病假 按学院规定请病假,但病假不超过1天 每个月至少休假一次,在此期间她/他有工资状态 一个月十(10)天.
  2. 辅助账户-所有非补偿性病假的账户 在1980年6月12日之前获得豁免的雇员的工资将被记入帐户.

C. 先前累积病假

1980年6月12日以后请病假的全时免休员工,应 该等假期由薪酬及辅助帐目分摊,以便:

  1. 每月不超过(1)天的累计病假应记入 compensation 账户 for each year of services; and
  2. 每工作一年,每月累计超过1天的病假天数 应记入辅助账户.

D. 应计病假的使用

获得豁免的员工应扣除在日历年内使用的所有病假天数 从她/他的补偿账户中. 当员工的全部补偿账户 是否已耗尽,额外的病假天数应从辅助人员中扣除 账户.

获豁免雇员补偿中最近累积的病假天数 账户(last-in)是指从员工薪酬中扣除的第一天 账户.

E. 未休病假补偿金

获豁免的员工病假补偿金额如下:

  1. 每年1月,不得在任何其他时间,有一名年终生病的免职员工 补偿账户中的休假余额超过六十(60)天可选择转换 上一历年累计未用的病假天数 年内以货币补偿. 转换的天数不能超过 每月一(1)天,定义在 B.1.以上.
  2. 没有病假天数可以转换为减少日历的补偿 年终结余在薪酬账户内低于六十(60)天,因故除外 因退休或死亡而分离.
  3. 换算后的天数的货币补偿按一(1)个全天计算 每转换四(4)天支付一次. 雇员一天的工资数额 应以转换时员工的每日工资为基础.
  4. 所有转换的天数将从员工补偿账户余额中扣除.
  5. 于1979年9月1日或之后离开学院的豁免雇员 退休或死亡的,未用完的可补休病假,发给补休 每转换四(4)天,按一(1)个全日工资的比率累积. 补偿以离职时员工的工资为准.

就本款而言,退休不包括“退休”。 将资金存入退休系统的员工.

F. 除外责任

  1. 未休病假的补偿金不计入退休计算 allowance; therefore, no contributions are to be made to the retirement system for 此种付款,也不得作为补偿报告.
  2. 因除退休以外的任何原因离开学院的豁免雇员 或死亡不包括在累计病假补偿中.

目的

本政策的目的是定义和建立的条款和条件 有资格请病假,病假的累积和使用,年现金超额 病假,并在退休或死亡时兑现病假.

这项政策适用于谁

这项政策适用于所有获豁免的雇员. 这项政策不适用于学术 员工、分类员工、兼职临时工或志愿者.

参考文献

RCW 28 b.出勤奖励计划

RCW 28 b.551一般休假规定

定义

病假 -在下列情况下可获准带薪休假:1)雇员因病请假 或雇员的直系亲属或家庭成员受伤 requiring the care and attendance of the employee; 2) by reason of exposure to a contagious disease during the period that attendance would jeopardize the health of others; 3) 员工或直系亲属的医疗、牙科或护理预约 member where the employee’s presence is required; 4) making arrangement for the interment 或火化已故的直系亲属或家庭成员,或最后的仪式,其中 the employee’s assistance is required; 5) bereavement for the death of an immediate family or household member; or 6) emergencies.

家庭成员 -与雇员住在同一家,并负有互惠责任的人 为彼此提供经济支持. 这个术语不包括人 当生活方式以室友为主时,住在同一所普通房子里; 或者宿舍或公社.

直系亲属 -子女(包括继子女、养子或法定受养人)、配偶或家庭伴侣; 母亲,父亲,兄弟,姐妹,祖母,祖父,婆婆,岳父, 或其他经学院院长批准的人士.

紧急 —未计划、未预见、不可预测的事件,需要立即行动 员工的注意力不集中,导致员工缺勤.

参见大学政策-定义

过程

员工请病假应填写表格,并在表格中填写 学院规定的礼仪.  员工需要请求和提交 请病假使用TLS(时间和休假系统)电子系统访问 从TCC门户.

任何选择将未使用的病假天数转换为补偿的豁免员工 / E.参加上述出勤奖励计划的学生必须提交书面申请 不迟于1月最后一个工作日转至人力资源办公室 第二年的情况.